关于我市2018年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原创2018-04-11 14:16 {{clickNum}}
各有关单位、各参保个人:
根据扬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上半年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2018年4月16日—5月15日;
二、受理机构: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三、受理地点:高邮市文游中路202号;
四、受理病残种类:上半年主要受理癌症晚期的重症病人以及疾病和非因工伤残引起完全瘫痪的申请;
五、参保人员申请病退(退职)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重症病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同时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2、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代为申报,另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原始档案、养老保险手册及到社保大厅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历史;
4、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病理报告、治疗化疗材料、主要检查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免冠照五张;
6、填写相关表格(扬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体检1份、扬州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4份),用签字笔填写。
六、咨询电话:行政服务科:85080193 养老科:84642027。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